开云网站欢迎您!恒温恒湿产品及设备生产厂家
全国咨询热线: 13689511755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作者:开云网站1970-01-01 08:00:0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烟叶收购暨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实现“控总量、调结构、突质量、保增收”的目标,现就抓好2014年全市烟叶收购工作要求如下。

  目前,全国工业烟叶库存已远超最高警戒线,工业市场的调拨需求降到历史低位,只对符合其品牌需要的原料下达调拨计划,烟叶生产进入“控制规模、提升质量”的转型发展期。各级要深刻认识和精准把握市场需求的变化,将思想观念从上量突规模转变到以质突市场上来,将具体行动统一到落实提升质量和彰显特色的措施上来。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烟叶收购是烟草农业生产发展的关键性环节,关系到产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烟农的利益和烟区的稳定,必须给予格外的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烟叶收购目标任务。

  市发展现代烟草农业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烟叶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应全面履行职能职责,确保形成协调统一、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级要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烟叶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健全预警机制,严守收购总量红线,完善目标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为切实抓好烟叶收购工作,市发展现代烟草农业领导小组设质量价格检查督导组和收购秩序维护组,进行巡回督促检查,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烟叶收购工作。

  质量价格检查督导组:由市监察局负责,成员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改委(物价局)、市烟办、市烟草公司等,主要职责是监督执行国家收购标准,及时平衡收购眼光,确保烟叶收购价格合理,收购等级合格,及时查处违反烟叶收购政策和纪律的事件,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

  收购秩序维护组:由市公安局负责,成员有市烟草专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烟办等,主要职责是维护烟草专卖制度,依法打击非法贩烟,及时查处扰乱收购秩序的行为,立即处理突发事件,杜绝恶性事件发生,维护烟区的正常收购秩序。

  2014年度全市烟叶收购目标任务和有关政策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4年度现代烟草农业生产的通知》(攀办函〔2014〕38号)和2014年全省烟叶收购暨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执行。

  (一)严格规范操作,做好不适用烟叶处理。各级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指导农户及时、科学处置不适用烟叶,确保每户烟农、每块田地把不适用烟叶处理到位。坚持市、县、乡逐级检查验收制度,逐户逐块进行验收,并公开公示不适用烟叶处理补贴兑现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不适用烟叶处理的补贴标准为170元/亩,其中“下打二”处理补贴50元/亩,“上留二”处理补贴120元/亩。

  (二)优化烟叶等级结构。今年,全市将按合同收购33万担烟叶,其中国内计划31万担、出口计划2万担。国内计划收购的具体等级为:C1F(中桔一)、C2F(中桔二)、C3F(中桔三)、C4F(中桔四)、C1L(中柠一)、C2L(中柠二)、C3L(中柠三)、C4L(中柠四)、B1F(上桔一)、B2F(上桔二)、B3F(上桔三)、B1L(上柠一)、B2L(上柠二)、X1F(下桔一)、X2F(下桔二)、X1L(下柠一)、X2L(下柠二)、X3F(下桔三)、C3V(中微三)、B2V(上微二)共二十个等级;出口计划收购的具体等级为:CX1K(中下杂一)和B1K(上杂一)二个等级。

  各乡镇、烟叶收购站(点)要引导烟农珍惜合同计划,优先交售上中等烟,提高上中等烟比例,严控低次等烟比例,确保烟农增收。

  (三)严格按合同有序收购。严格按合同约定收购烟叶,无合同、超合同、超计划烟叶、陈烟、品种混杂烟等一律不准收购。

  (四)严格按流程规范收购。全方面实行入户预检、编码收购、密码定级、原收原调收购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14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2号)中“关于烟叶收购的等级品质衡量准则”,既不提级提价,也不压级压价,确保收购质量。及时兑现烟农货款,严禁向烟农“打白条”。

  (五)科学安排交售计划。2014年度全市各烟叶收购站点应在8月20日~-8月30日间陆续开秤,10月31日前完成烟叶收购工作。为保证整体收购进度,各收购点需按60天的收购时间进行安排,因受不可抗力影响烘烤和收购进度的,总时间不得突破65天。

  各乡镇、收购站(点)要按照“收购计划到组、预检计划到户”原则,制定“约时、定点、分部位、分阶段”的详细安排,并以协议形式明确告知烟农,确保每户烟农按计划完成烟叶交售。对未按计划交售、收购的行为,要及时查明原因,据实处理。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级要充分的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烟站的网络体系,广泛宣传今年的烟叶收购政策和要求,加大对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农户“快交烟、交好烟”。

  坚持统筹兼顾,精心组织,逐步的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烟叶生产和收购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逐渐增强责任意识。各级要充分认识到周边毗邻地区及全市烟叶生产实际给严控收购总量带来的压力,各乡镇、收购站(点)应认真核实本区域烟叶产量,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收购总量、低次等烟比例等将计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户。对因总量控制不力或外来影响所引起件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责。

  (二)健全收购保障机制和制度。各产烟县(区)应建立健全烟叶收购秩序保障机制、违章违规收购烟叶查处机制、紧急事故处理机制。种烟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烟叶收购工作,要安排专人在收购现场值班,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维持烟区的稳定,保障烟区道路的畅通。

  (三)强化预检预验。烟草部门要按照“质管前移”的要求,加强分类编杆指导的力度,以提高烘烤质量,减轻烟农分级的难度和强度;积极开展分级扎把入户指导,确保烟叶等级纯度。积极开展专业化集中预检和散叶收购试点,提升收购效率,减少烟农交售烟叶的时间和劳力付出。各级要狠抓烟叶收购质量,既要保证烟叶纯度,又要确保烟农利益。

  (四)加强生产指导。各级要充分认识到提高田间生产水平对提升烟叶质量和确保烟农收入的重要性和关键性,务必切实抓好中后期田间管理、成熟采摘、分类编杆、烘烤和减灾防灾等五大关键环节。烟草部门应确保烟技员集中精力服务于大田后期管理、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成熟采收、科学烘烤、入户预检等工作,烟叶不烤完,田管不放松。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烟叶收购的“五条纪律”。严禁不按合同收购,严禁跨区收购,严禁加价收购,严禁内外勾结,严禁降低标准收购烟叶。坚决查处违反要求和纪律的单位和个人。

  (二)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烟草行业应重点防范:不按合同收购,不按规定等级收购;毗邻地区跨地域收购,烟叶跨地区流动;压级压价收购或抬级抬价收购;实行价外补贴,加价抢购烟叶,导致收购价格混乱;内外勾结、体外循环、非法从系统外收购烟叶;虚开烟叶收购发票套取现金、擅自提级提价套取现金,虚提烟叶生产扶持费等问题。

  (三)加大专卖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贩烟。各级公安、烟草、工商、交通、纪检等部门应密切配合,依法进行烟草专卖执法,依法开展市场整顿。由公安局牵头,组织有关人员,以定点关口检查组和机动检查组相结合,严防死守,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倒卖烟叶的违法行为。

  (四)实行巡回检查制度和回访制度。在烟叶收购期间,市级将组成巡查组驻县(区)对田间管理、收购进度与收购质量等进行巡回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各县(区)应对烟叶收购进行巡回检查、监督、指导,并派出工作组驻乡帮村,维护收购秩序。市、县(区)烟办应组织相关单位对烟叶收购进行回访,听取烟农的意见。